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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3年校级大学生科研立项 (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)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

2023年11月20日 15:17  点击:[]

各学院:

根据《关于2023校级大学生科研项目(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)立项结果的通知》有关规定和要求,为做好2023年校级大学生科研立项结题验收工作,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:

一、结题验收范围

按计划结题的2023年校级大学生科研立项(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)共383项(详见附件1)。被确立为2023年省级及以上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不在本次结题范围内。

二、验收内容

结题验收工作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开展情况、项目研究过程、项目取得成果、项目经费使用情况、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法、项目收获与体会等六个方面。

三、验收方式

采取学院初审验收和学校复审验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

1.学院验收。各项目组在教师指导下填写《黑龙江科技大学大学生科研立项(创新创业训练计划)项目结题验收书》(附件2),并准备相应成果佐证材料。学院需成立结题鉴定评审组5-7依据各项目组提交的项目结题验收书及相关佐证材料,组织开展项目结题验收工作。

2.学校验收。学校将对各学院提交的项目结题验收书及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复审。

四、验收要求

1.材料提交

1项目结题验收书

2项目成果佐证材料如成果为实物,须对实物进行拍照;项目成果为论文,第一作者必须为项目组学生

(3)附件32023年校级大学生科研立项(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)结题学院初评结果汇总表

(4)附件42023年校级大学生科研立项(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)结题成果汇总表

说明:

项目组需同时提交《项目结题验收书》与《成果佐证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。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,签字、日期、加盖公章处应填写完整。学院汇总后的附件3和附加4内容要完整准确,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各一式,纸质版材料请加盖公章

2.时间安排。请各学院统筹时间做好项目结题验收工作,于1127日前以学院为单位上报结题材料:

电子版材料统一发送至邮箱1515442041#qq.com),纸质版材料请统一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(实训中心524)。如个别项目不能按期完成,将终止项目经费不予发放,同时适当缩减学院下一阶段项目申报数量及资助经费比例。


附件:

12023年校级大学生科研立项(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)拟结题名单(共383项)

2.黑龙江科技大学大学生科研立项(创新创业训练计划)项目结题验收书

32023年校级大学生科研立项(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)结题学院初评结果汇总表

42023年校级大学生科研立项(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)结题成果汇总表



黑龙江科技大学创新创业学院

20231120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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