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:
根据《关于2023年校级大学生科研项目(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)立项结果的通知》有关规定和要求,为做好2023年校级大学生科研立项结题验收工作,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结题验收范围
按计划结题的2023年校级大学生科研立项(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)共383项(详见附件1)。已被确立为2023年省级及以上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不在本次结题范围内。
二、验收内容
结题验收工作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开展情况、项目研究过程、项目取得成果、项目经费使用情况、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法、项目收获与体会等六个方面。
三、验收方式
采取学院初审验收和学校复审验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
1.学院验收。各项目组在教师指导下填写《黑龙江科技大学大学生科研立项(创新创业训练计划)项目结题验收书》(见附件2),并准备相应成果佐证材料。各学院需成立结题鉴定评审组(5-7人),依据各项目组提交的项目结题验收书及相关佐证材料,组织开展项目结题验收工作。
2.学校验收。学校将对各学院提交的项目结题验收书及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复审。
四、验收要求
1.材料提交。
(1)项目结题验收书。
(2)项目成果佐证材料。如成果为实物,须对实物进行拍照;如项目成果为论文,第一作者必须为项目组学生。
(3)附件3:2023年校级大学生科研立项(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)结题学院初评结果汇总表
(4)附件4:2023年校级大学生科研立项(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)结题成果汇总表
说明:
项目组需同时提交《项目结题验收书》与《成果佐证材料》的电子版及纸质版。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,签字、日期、加盖公章处应填写完整。学院汇总后的附件3和附加4内容要完整准确,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各一式一份,纸质版材料请加盖公章。
2.时间安排。请各学院统筹时间做好项目结题验收工作,于11月27日前以学院为单位上报结题材料:
电子版材料统一发送至邮箱(1515442041#qq.com),纸质版材料请统一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(实训中心524室)。如个别项目不能按期完成,将终止项目经费不予发放,同时适当缩减学院下一阶段项目申报数量及资助经费比例。
附件:
1.2023年校级大学生科研立项(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)拟结题名单(共383项)
2.黑龙江科技大学大学生科研立项(创新创业训练计划)项目结题验收书
3.2023年校级大学生科研立项(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)结题学院初评结果汇总表
4.2023年校级大学生科研立项(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)结题成果汇总表
黑龙江科技大学创新创业学院
2023年11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