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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

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

2024年04月10日 13:46 吴征 点击:[]

各学院:

为全面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》,鼓励和支持我校大学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、技术开发和社会实践等创新创业活动,进一步夯实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研究成果,推动专创融合,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教学深度互融,促进学校优良学风养成,依据《黑龙江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(试行)》(黑科大办字〔2024〕10号),现决定启动2024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(以下简称“大创项目”)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对象

我校在籍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均可组队申报立项,根据研究内容、完成时限等因素,从年级、专业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组队。每个团队的总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,项目负责人1人,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,在项目研究期间,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原则上严禁变更。按照上级文件规定研究生只能申报校级项目,不能申报省级及以上大创项目。

项目负责人应为在校全日制本科生(不含毕业班)、研究生(3年制二年级硕士研究生、2年制一年级硕士研究生、二年级博士研究生)。每名同学每年只能主持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成员参加其他项目,或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项目不超过2项。曾作为主持人申报过大创项目但未结项的学生,不得作为主持人或参与人申报新项目。

本科生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,具有项目研究所需的业务水平和相应的科学研究能力;研究生项目指导教师应为其导师。每位教师作为指导教师每个年度指导校级项目不超过5项,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省级及以上项目不超过2项。

二、立项范围

申报项目不限学科专业,学生可根据所学专业或兴趣在一定范围内自主选题。立项项目选题应遵循内容真实、健康、合法的原则,立项选题范围为: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(服务)课题中的子项目;开放实验室、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、设计性、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;发明、创作、设计等制作项目;校内外创业园地中的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;结合科技创新的一切有待于创业实践的项目;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,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;社会调查项目;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等。

三、项目类型及数量

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、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,按照立项级别分为重点项目、一般项目和指导项目。本年度学校拟立项校级项目550项左右,其中包括创新训练项目330项左右、创业训练项目135项左右和创业实践项目85项左右。

学校将对校级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经费资助,其中创业实践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不少于2000元,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类重点项目不少于1000元,创业实践一般项目不少于1000元,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类一般项目不少于500元。指导项目由各学院给予资金扶持或学生自筹经费,对作品质量较高且被学校评为优秀项目的,学校将酌情予以一定资助。2024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评审结果,将作为2024年省级大创项目申报的重要依据,如后期被评为2024年省级及以上大创项目,则取消校级经费资助,执行省级大创项目资助经费标准。

各学院组织本次大创项目申报时,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应占一定比例,原则上各学院上报项目中创业训练项目不低于申报项目数的25%,创业实践项目不低于申报项目数的15%。要本着既注重数量更注重质量的原则,拟申报项目必须有明确的相对较高质量的结题成果,如结题成果不明确或结题成果相对水平较低,本次将不予立项。

四、时间安排

1.安排部署:

各学院应及时下发立项通知,广泛宣传、积极动员、主动帮助学生做好立项准备工作。

2.立项阶段:

4月10日——4月26日,以学院为单位组织立项评审推荐。

4月29日——5月12日,校级综合评定阶段。

5月15日——5月17日,校内评审结果公示阶段。

3.课题研究:2024年5月18日——11月18日。

4.中期检查:2024年9月,由各学院自行组织专家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中期检查,届时创新创业学院将对中期检查工作进行抽查。

5.结题验收:2024年11月下旬。

五、立项管理

1.立项工作按照《黑龙江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(试行)》(黑科大办字〔2024〕10号)的有关程序和规定执行。

2.立项工作由各学院组织并推荐。各学院要成立大创项目工作领导小组,组织开展立项及相关工作,结合本单位专业实际聘请专家(3人以上)成立项目评审委员会集中评审,研究生大创项目由研究生学院统一组织评审推荐。各学院评审推荐结果排序上报创新创业学院。项目编号格式为:矿业学院始于KY2024001、环化学院始于HH2024001、安全学院始于AQ2024001、电气学院始于DQ2024001、电信学院始于DX2024001、机械学院始于JX2024001、材料学院始于CL2024001、建工学院始于JG2024001、计算机学院始于JSJ2024001、管理学院始于GL2024001、经济学院始于JJ2024001、人文学院始于RW2024001、马克思主义学院始于MKS2024001、理学院始于LX2024001、外国语学院始于WGY2024001、创新创业学院(工程训练中心)始于CXY2024001、研究生学院始于YJS2024001。

3.学校评审。创新创业学院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后,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分类评审,报学校大创项目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后予以公布。

六、具体要求

1.高度重视,认真组织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,形成较为完善的2024年大创项目立项工作实施方案,明确本单位负责大创项目立项工作的指导教师,切实谋划好大创项目立项总体工作,并做好指导、监督检查工作。各学院要尽最大限度地调动专业教师的工作积极性,尽可能地聘请专业教师指导大创项目立项,充分发挥教师的指导作用,各学院要充分发挥大学生科技协会(创新创业协会)学生组织作用,做好宣传、指导工作,充分调动学生积极性。

2.加强宣传,做好动员。各学院要通过学生大会、年级大会、班团活动等形式传达、讲解2024年大创项目立项工作要求,实现学生全部了解和掌握我校2024年大创项目立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具体安排。

3.注重创新,提升水平。在坚持项目求创新的基础上,要紧密围绕实际应用、实际需求做好立项工作。各学院要严把立项审核审批关,要按照立项申请书的总体要求,做好各项内容的撰写工作,具体书写格式请参照立项申请书参照模板(以创新训练项目为例),坚决杜绝项目名称与往期立项名称重复、项目内容重复等现象。对弄虚作假、突击立项、学术不端等行为实行“一票否决制”,取消师生申报资格,指导教师严格审查。

材料递交方式

4月26日前,请各学院将附件1、2、3、4、5的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发送到hkdscxy#163.com。附件1、2、3:《黑龙江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请书》纸质版(一式三份)及附件4:2024年黑龙江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纸质版(一式一份)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524室(实训楼)。

联系人:吴老师,联系电话:88036465。

附件:

1.黑龙江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立项申请书

2.黑龙江科技大学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立项申请书

3.黑龙江科技大学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立项申请书

4.2024年黑龙江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

5.2024年黑龙江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明细表

6.立项申请书格式模板

创新创业学院

2024年4月1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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